近日,中国稀土(000831.SZ)公布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2.67亿元—3.57亿元,上年同期盈利4.18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1.35亿元—1.90亿元,上年同期盈利2.47亿元;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2519元/股—0.3367元/股。
受市场环境、行业供需周期等因素影响,稀土产品价格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公司按会计准则要求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且金额较大。同时,控股子公司中稀(湖南)稀土开发有限公司补税事项亦对当期损益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此外,中国稀土发布关于子公司补缴税款及公司收到补偿款的公告
一、子公司补缴税款的情况近期,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稀土”、“上 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稀(湖南)稀土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稀湖南”) 收到国家税务总局江华瑶族自治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 书》,要求中稀湖南将自 2020 年 11 月 1 日起的稀土矿产品销售收入全部按中 重稀土品目税率进行资源税更正申报并补缴税款;要求中稀湖南按 25%的税率 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的企业所得税进行更正申报并补缴税款。前述税务补缴事项系因中稀湖南将中重稀土与轻稀土分别申报缴纳资源 税,以及中稀湖南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所致,均不属于主观造成的偷税、 漏税情况。经与当地税务主管部门沟通确认,中稀湖南需补缴 2020-2023 年度 资源税 10,187.76 万元,需补缴 2022-2023 年度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 6,332.72 万元,合计 16,520.48 万元。截至目前,中稀湖南已经完成更正申报并补缴完 毕,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税务主管部门未对中稀湖南给予处罚。
二、上市公司收到补偿款的情况 本次补缴税款主体中稀湖南系上市公司 2023 年向中国稀土集团产业发展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稀发展”)收购其持有的 94.67%股权而取得控制权 的企业。根据 2022 年 12 月 29 日上市公司与中稀发展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 股权收购协议》中关于标的公司其他重大事项的约定,中稀湖南本次涉及资源 税及企业所得税补缴税款应由中稀发展按照其转让股权比例向上市公司进行 补偿。截至目前,中稀发展已根据其转让股权比例足额向上市公司支付完毕对 应的 15,639.94 万元补偿款。